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部署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文明实践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第五届“典型示范先锋”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新时代好青年培养,推进学院“党建思政、健康学习、科学研究、就业创业”四个引领,发挥“典型示范先锋”凝聚人、激励人、感召人、教育人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久久为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积极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创优争先”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二、先锋类型
1.党员先锋:全院师生党员
2.教学先锋:全院教师
3.育人先锋: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4.科研先锋:全院教师
5.学习先锋:全体在校学生
6.创业先锋:全体在校学生
7.励志先锋:全体在校学生
8.文体先锋:全体在校学生
9.竞赛先锋:全体在校学生
10.服务先锋:全体在校师生
各类先锋评选名额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视参评实际情况而定。学院处级领导干部不与评选。
三、评选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19日);
2.评选公示阶段(12月19日至12月23日);
3.总结表彰阶段(学院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学团工作表彰大会)。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第五届“典型示范先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永忠
副组长:边俊杰 黄 晖孙剑斌
成 员:林育生 张淑英 谢永堎 何琛娇 饶启聪
黄永强 肖晓军郭 瑛 聂绍群 曹会勇
肖 锋 梁慧中黄 琳 朱小妹 吴海兵
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党政办公室。林育生同志为主任,张淑英、梁慧中、黄琳、朱小妹、吴海兵、朱丽霞、黄义生为副主任。具体安排评选、表彰相关事宜。
五、评选程序
1.人员推荐。由师生根据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自评自荐和各级组织民主推荐拟定人选,认真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在2022年12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事迹材料,获奖情况。另附,个人免冠相片1张,半身生活照1张,工作活动图片若干及相关视频资料)交评选工作办公室。
教师提交学院党政办(二教107室)林育生老师处(E-mail:514235669@qq.com),学生提交学院学工办(二教2楼)吴海兵老师处(E-mail:1632100732@qq.com)。
2.组织遴选。学院党政办汇总申报材料,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资质审核,确定候选名单,提交学院党委讨论决定。
3.评选公示。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接受意见反馈。
4.总结表彰。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召开总结表彰,授予证书与奖品。先锋荣誉将作为教师、学生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典型示范先锋”评选是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举措。全院师生要高度重视,积极参评。
2.严格评选。评选工作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广泛宣传。入选师生为学院“知行先锋宣讲团”成员,召开表彰会、座谈会、事迹报告会等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教书育人故事宣讲等;组建典型示范先锋采访团,对入选师生开展寻访采访,讲好先锋故事,传播先锋声音,校内外宣传与展播。
附件:
1、经济管理学院第五届“典型示范先锋”评选标准
2、经济管理学院第五届“典型示范先锋”申报表(教师)
3、经济管理学院第五届“典型示范先锋”申报表(学生)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经济管理学院第五届“典型示范先锋”评选标准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部署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文明实践要求,第五届“典型示范先锋”类别共有十类,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党员先锋”评选标准
1.思想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遵守学习制度,坚持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阅读书目、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成果;
2.工作好。工作业务熟、标准高、质量好。办事快捷高效,办公缜密细致;积极参加各项集体、公益和社会活动,无借故不支持、不参与现象;
3.服务好。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思想、政治、学习、工作、作风过硬;
4.廉洁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贡献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为学院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获得学校以上荣誉者优先。
二、“教学先锋”评选标准(参照年度本科教学情况)
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工作中,能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素养、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当好教育学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红色园丁”。
1.做“四有”好老师。符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
2.当好“四个引路人”。能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坚持“四个相统一”。能做到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4.教学效果成果显著。立足讲台、站好讲台,在教学改革和教学实施过程中有创新有举措有成果,教学评价高、学生点赞多、同仁认可度高,取得良好教学成果。获得校院以上教学竞赛奖项者优先。
三、“育人先锋”评选标准(参照班主任量化考核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献身教育事业,恪守职业规范,提升专业素养,情系学生成长,做好良师益友,争当学生健康成长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全心全意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和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
2.严格遵照“知生工程”要求和内容,熟悉所在年级、班级学生情况,准确把握班级以及学生思想动态;
3.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创新、有成果、有特色,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受到学生尊重和爱戴;学生评价满意度达90%以上;
4.从事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获得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荣誉等;
5.所带班级班风学风良好、团结向上、成效突出、特色显著;一学年来班级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纪,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荣誉。
四、“科研先锋”评选标准(参照年度科研业绩)
1.具有严谨求实的学术品格和勇于创新的学术追求;
2.学术科研中始终保持踏实严谨的态度和敢为人先的胆略;
3.带头弘扬科学精神和奉献精神;
4.科研成果丰硕。获得全国全省各类课题立项结题,引领建设科研团队,引领示范科学研究。
五、“学习先锋”评选标准(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或者排名位于前30%,且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创业能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5.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者优先。
六、“创业先锋”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已启动,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创业事迹突出;
3.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4.有营业执照等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文件优先;
5.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并参加全国、全省各类创业大赛获奖者优先。
七、“励志先锋”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获得院级以上“好人榜”推荐;
2.家庭经济困难,已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中列为特困生、贫困生的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同等条件下,孤儿、单亲家庭、身患残疾学生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学生优先;
3.切实在师生群体中塑造了励志形象、发挥了励志作用;获得校级以上励志类相关荣誉奖励者优先;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的前30%;
4.生活节俭,具有自强和奉献精神,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
5.弘扬劳动精神,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
八、“文体先锋”评选标准
1.品学端正、阳光向上、健康活泼;
2.积极主动参加校院以上各类文体活动,主导(主创)团队获得优异成绩;
3.创新推动学院各类文体活动阵地、项目、团队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特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4.个人具有各类文体等级考级证书,在全国、全省、全校文体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和成绩者优先。
九、“竞赛先锋”评选标准
1.品学兼优,作风优良,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素养;
2.参加学科竞赛平台建设,在团队建设、竞赛参加、荣誉获得各个方面作表率,作奉献、作贡献,取得优异成绩和重大贡献;
3.积极参加校院以上各类专业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十、“服务先锋”评选标准
1.政治品质好。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
2.服务能力强。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任劳任怨,在服务班级、学院、学校建设发展中高度自觉,取得了突出成绩或做出杰出贡献;
3.服务作风好。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尊”理念,做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练就过硬本领,忠诚干净担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4.模范作用好。带头爱国爱校、带头勤奋学习、带头遵规守纪、带头积极奉献、带头阳光成长,师生“看得到、记得起、叫得响、传得开”,是“励才弘商、知行致远”院风,“知行合一、行稳致远”第一学习者、宣传者、践行者。
附件二:
经济管理学院第五届“典型示范先锋”申报表(教师)
姓名
性别
民族
相
出生日期
从教日期
片
政治面貌
加入时间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职称职务
申报类别
所教课程、所带班级
所获荣誉与奖励
主
要
事
迹
附页
(1500个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事迹材料。另附,个人免冠相片1张,半身生活照1张,工作活动图片若干及相关视频资料)
所在教研室(办公室)党支部意见
教研室党支部书记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教研室(办公室)主任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经济管理学院第五届“典型示范先锋”申报表(学生)
姓名
性别
民族
相
出生日期
籍 贯
片
政治面貌
专业班级
家庭住址
特长爱好
申报类别
所任职务
所获荣誉与奖励
主
要
事
迹
附页
(1500个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事迹材料。另附,个人免冠相片1张,半身生活照1张,工作活动图片若干及相关视频资料)
所在党支部、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意见
党支部书记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因疫情形势,最后部分意见可暂时不填写。收齐后学院学工办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