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商学院首届“典型示范先锋”的通知

励才弘商,知行致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部署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评选首届“典型示范先锋”,弘扬爱国奋斗精神,积极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创优争先的“同心同向同力”干事创业氛围,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大部署,着眼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新时代青年学生培养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思想政治工作格局构建,发挥“典型示范先锋”凝聚人、激励人、感召人、教育人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师德师风、学习风气建设水平,为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营造良好生态。

二、先锋类型

1.党员先锋:全院师生党员

2.教学先锋:全院教师

3.育人先锋: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4.科研先锋:全院教师

5.学习先锋:全体在校学生

6.创业先锋:全体在校学生

7.励志先锋:全体在校学生

各类先锋评选名额由评选领导小组视实际情况而定。

三、评选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8日);

2、评选公示阶段(12月1日至12月14日);

3、总结表彰阶段(学院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学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首届“典型示范先锋”评选领导小组,统筹评选工作。

组 长:蒋家添 李自茂

副组长:黄 晖 孙剑斌

成 员:林育生、郭 沂、张淑英、张婷婷、聂绍群、肖晓军、

汤锦春、王苏洲、郭 慧、饶志伟、罗爱芳

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党政办公室。

五、评选程序

1.自荐自评。由师生根据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自评自荐,认真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在2018年1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需附图文及相关视频资料)交评选工作办公室。教师提交学院党政办2教107室林育生老师处(E-mail:514235669@qq.com),学生提交学院学工办2教2楼工作室郭沂老师处(E-mail:17647237@qq.com)。

2.组织遴选。学院党政办汇总申报材料,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资质审核,确定候选名单,提交学院党委讨论决定。

3.公开评议。采取线上线下民主选举方式。一方面党政联席会讨论候选人名单;另一方面,在“一网两微一台”公布申请人事迹简介,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测评。

4.评选公示。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全院师生监督,接收意见反馈。

5.总结表彰。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撰写颁奖词及召开总结表彰和宣传工作。先锋荣誉将作为教师、学生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典型示范先锋”评选是学院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爱国·奋斗”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院师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参评。

2.严格评选。评选工作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细化、坚持评选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广泛宣传。聚焦“典型示范先锋”的创先争优事迹,召开表彰会、座谈会、事迹报告会以及人物采访等方式,在学院“一网两微一台”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引领师生学典型、创先进,担负新使命、建功新时代。

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典型示范先锋”评选标准.docx

附件2赣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首届“典型示范先锋”申报表.docx

赣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